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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成都高新區隨遷子女入學指南→

    2025年09月25日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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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做好2026年隨遷子女就學準備工作,成都高新區特擬定入學辦理指南,請家長提前準備相關申請材料,按時申請辦理。

    一、適用對象

    在成都高新區居住,且在“5+2”區域就業的來蓉人員和本市戶籍跨行政區域人員,其隨遷子女申請在成都高新區接受義務教育的,適用本須知。

    四川天府新區(原四川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視為一個區域,簡稱“5+2”區域(同一區域內不相互辦理)。

    二、申請時間

    2026年4月1日-4月30日,申請人在“成都市隨遷子女就學服務管理平臺”提交入學申請。

    三、申請方式

    (一)積分申請

    未入戶的居住證持有人于2026年2月1日至4月30日到高新區政務服務中心的積分辦理窗口申報積分并辦結,積分達10分及以上并辦結(其中“穩定職業指標”繳納成都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得分不低于5分;“居住引導指標”擁有高新區合法穩定住所,且在高新區連續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申請人居住房屋用途應為“住宅”);

    申請人在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簽章的四川省居住證;

    申請人與其子女同一戶籍的原籍戶口簿或其他能夠證明其法定監護關系的有效證明(如《出生醫學證明》等);

    申請人與“5+2”區域用人單位依法簽訂有效期內的《勞動合同》,或申請人在“5+2”區域投資辦理的市場主體營業執照(含納稅或免于納稅相關證明)。

    (二)材料申請

    未辦理居住證積分的居住證持有人和本市戶籍跨行政區域居住就業人員,其隨遷子女在成都高新區接受義務教育,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申請人在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簽章的四川省居住證(成都市戶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申請人與其子女同一戶籍的原籍戶口簿或其他能夠證明其法定監護關系的相關材料(如《出生醫學證明》等);

    申請人與“5+2”區域的用人單位依法簽訂有效期內的《勞動合同》,或在“5+2”區域投資辦理的市場主體營業執照(含納稅或免于納稅相關證明);

    自2026年4月1日上溯6個月,申請人已在成都市依法連續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滿半年,且申請入學當月處于持續繳納狀態。

    自2026年4月1日上溯6個月,申請人已在成都高新區連續合法居住滿半年的相關材料(房屋用途為“住宅”):

    ①自購房者: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未取得產權證的出具購房合同及《房屋信息查詢記錄》);

    ②居住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等)自購房者: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以及直系親屬關系材料;

    ③租住房屋者:提供《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發證時間為起始時間);

    ④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成都市中心城區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

    ⑤居住在單位集體宿舍者:《勞動合同》簽訂單位的集體宿舍房產證明及該單位出具的實際居住證明。

    申請非畢業年級轉學及初中入學,還需提交原就讀學校簽章的學籍信息證明(含學生姓名、身份證號、國網學籍號、現就讀年級等信息)。

    四、結果告知

    成都高新區各街道辦事處通過“成都市隨遷子女就學服務管理平臺”,對申請人的上傳資料、聯網資料(《四川省居住證》及積分、合法穩定居住、合法穩定就業等大數據信息)進行審核,并通過平臺發布審核結果通知。

    (1)對未通過審核的,顯示“審核不通過”,并由平臺反饋原因。

    (2)對提交資料不全或者有誤的,申請人根據平臺提示補足相關材料。

    (3)對通過審核的,向申請人發放《成都市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電子通知書》(二維碼)。

    五、學位安排

    2026年7月,小一入學及非畢業年級轉學隨遷子女學位安置結果通過“成都市隨遷子女就學服務管理平臺”公布,初一入學隨遷子女學位安置結果通過“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公布。

    六、報到入學

    通過審核的申請人子女,根據《成都市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電子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到安排學校接受復核、確認學位,并按學校入學時間到校報到。若逾期未確認學位視為自動放棄。

    七、溫馨提示

    1.在入學安排過程中,發現提供虛假信息、證件和其他材料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2.小學一年級入學對象為202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滿六周歲的適齡兒童。

    3.小學、初中畢業年級(小學六年級、初中三年級)不接收轉學生。

    4.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在高新區接受義務教育,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入學。部分區域公辦教育資源緊缺的,將跨片區統籌安排入(轉)學。

    5.已享受政策統一安排就學的隨遷子女小升初時,須按上述規定重新提交申請,并按照2025年成都市小學畢業生升入初中學校相關政策安排升學,居住地跨區(市)縣變更的,由現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就學。

    6.已在“5+2”區域內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含政府購買學位的民辦學校)就讀的隨遷子女,同一學段不辦理“5+2”區域內轉學。

    八、咨詢電話

    來源:成都高新區黨群工作部

    (責編:李強強、高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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