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高一部進一步明確幫信犯罪辦案標準
只要收購、出售電話卡20張以上 即認定屬“情節嚴重”
2025年07月29日09:41 | 來源:成都商報電子版
原標題:只要收購、出售電話卡20張以上 即認定屬“情節嚴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28日發布關于辦理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等刑事案件有關問題的意見,對幫信等犯罪的司法適用提出更為明確具體的定罪量刑標準和政策指引規則。
意見共5部分16條,對辦案的總體要求、依法認定幫信犯罪、準確把握刑事政策、堅持綜合治理等問題進行了全面系統規定。意見根據立法規定和司法實踐發展需要,調整和整合了有關規范性文件的相關規定,進一步明確了幫信罪的主觀明知認定規則,涉“兩卡”幫信罪的“情節嚴重”認定標準,以及幫信罪與掩隱罪、詐騙罪等關聯犯罪共犯的區分規則,旨在解決法律適用和司法認定不統一的問題。
其中,《意見》將原規定的出售、出租本人銀行賬戶、支付賬戶并達到相應流水金額的“情節嚴重”標準,明確為出售、出租本人三個銀行賬戶、支付賬戶并達到相應流水金額的“情節嚴重”標準。
同時,針對當前涉電話卡違法犯罪活動高發的新情況,還將原規定的收購、出售、出租他人電話卡20張以上即屬于“情節嚴重”情形,調整為不再區分他人、本人。只要收購、出售、出租電話卡20張以上的,均認定屬于“情節嚴重”情形,進一步嚴密刑事法網。(華社記者 劉碩 齊琪 綜合央視網)
(責編:章華維、羅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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